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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建立雨棚有什么要求?
发表时间:2024-05-17 10:07:31 来源:技术知识
详情介绍
《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则,主、次干道两边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,不得在建筑物顶部、渠道堆积影响市容的物品,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,不可以设置遮阳伞、篷盖。
违背前款规则的,责令期限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,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则,主、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当地的建筑物,需求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,应当依照高度不低于2米,伸出宽度不超越1.5米的规范设置,并坚持整齐、漂亮。
违背前款规则的,责令期限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,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